于城镇庄家村庄湖南苑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于城镇庄家村庄湖南苑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于招2019-06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城镇庄家村庄湖南苑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以于政【2019】1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于城镇庄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于城镇庄家村新市镇点。
2.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道路硬化350米;铺设雨水管道400米;铺设污水管道400米。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85万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5日9时00分至2020年1月4日17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 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教室3(地点:海盐县于城镇于中路64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于城镇庄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于城镇庄家村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189号温州大厦B座701室
联系人:吴建慧 联系人:马 红
电话:0573-86451986 电话:0573-86287817
2019 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