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元镇新经济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A330424059000057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元镇新经济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已由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盐发改投[2017]1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盐县通元通创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a
2.1建设地点: 位于海盐县通元镇,原水泥厂地块。
2.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25290.92平方米,其中车间一建筑面积7993.06平方米、车间二建筑面积5867.58平方米、车间三建筑面积11381.03平方米、泵房及消防水池建筑面积49.25平方米。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监理费73万元。
2.4监理服务范围: 通元镇新经济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车间一至车间三、泵房及消防水池建筑安装工程、其他专业工程以及室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2.5质量控制目标: 每个单位工程均到合格工程。且房屋建筑观感质量综合评价“好”。
2.6监理服务期: 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开工~竣工验收)。
2.7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8监理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请投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前将相关信息录入嘉兴招投标管理办公室IC卡管理系统。预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刷IC卡,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查询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IC卡的锁定情况。出现以下情况的:预中标单位IC卡无效或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惩戒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并视情况记录诚信考核。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2014年5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7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见下表: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基本要求(总数≥7人) | ||
监理岗位 | 人数 | 资历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不少于 2 | 具有省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
监理员 | 不少于 4 | 具有监理员及以上资格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6 月 1 日 09 时 00 分至2017年 6月18 日 17 时 00 分,通过“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投标人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招标答疑
6.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11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答疑问题)
6.2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时间:2017年6月14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前在网上发布澄清内容)
7.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保证金:1.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日1个工作日前到账,具体到账时间以系统确认为准。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2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海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县通元通创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盐县通元集镇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
邮 编:314300 邮 编:314300
联 系 人:陈志良 联 系 人:姜佳辰
电 话:13625738111 电 话:0573-86287817
传 真: / 传 真:0573-86287828
监督部门:海盐县住建局
2017年 5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