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湖金牛山景观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澉招2017-41号
1.招标条件
南北湖金牛山景观改造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投[2017]226号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建设资金为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海盐县南北湖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择优选定设计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北湖金牛山景观改造工程设计。
2.2建设规模:南北湖金牛山景观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景观登山门,铺装广场,建造特色景墙、湖海亭、金牛亭、挡墙等,同步建设相关游览配套设施。
2.3建设地点:海盐县南北湖北侧。
2.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4设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附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人事部门认可的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4日9时00分至2017年8月15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镇(街道、部门)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1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4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或现金(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121室(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南北湖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法人代表: (签章)
联系人:沈斌 联系电话:0573-8658311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四楼
法人代表: (签章)
联系人:姜佳辰 联系电话:0573-86287817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