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车间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车间室外附属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开投【2017】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杭州湾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全额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西塘桥街道。
2.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道路、雨污水管道、给水管道等内容。
2.3概算投资:总投资149.09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3日9时00分至2017年10月21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门户网站智慧海盐http://www.haiyan.gov.cn/col/col5259/index.html上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1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408会议室(海盐大桥新区海港北路1816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上发布。 投标单位登录入口和企业注册请在海盐县门户网站智慧海盐http://www.haiyan.gov.cn/col/col5259/index.html 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县杭州湾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经济开发区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4楼
邮 编:314305 邮 编:314300
联 系 人:徐静 联 系 人:王佳娓
电 话:0573-86800027 电 话:0573-86287817
传 真: / 传 真:0573-86287828
招标项目编号:jjkfq2017-44号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