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原街道明珠村业务用房及活动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原街道明珠村业务用房及活动中心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8-330424-94-03-006788-000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县武原街道明珠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原街道明珠村业务用房及活动中心项目设计。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754平方米(包括已建办公楼地块),总建筑面积1070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位于武原街道,东至卡秋莎服装有限公司,南至海兴东路,西至城东路,北侧为恒大御景。
2.4项目估算总投资:3500万元。
2.5招标范围:武原街道明珠村业务用房及活动中心项目设计,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方案优化(含估算调整)、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中相关服务等;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燃气、弱电(含通信、广电、智能化、安防等)、专业设计(基坑围护等)、亮化、园林景观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2.6设计周期要求:总设计周期50日历天。
①中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
②方案确定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送审稿);
③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0天内提交完善的施工图设计图纸(最终稿)及电子稿;
④其他各专业工程设计服从总体工程进度安排。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专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附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8日 9 时00分至2018年3月25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门户网站智慧海盐http://www.haiyan.gov.cn/col/col5259/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0.8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日1个工作日前到账,具体到账时间以系统确认为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上发布。 投标单位登录入口和企业注册请在海盐县门户网站智慧海盐http://www.haiyan.gov.cn/col/col5259/index.html 上操作。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武原街道明珠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8号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四楼
联 系人:庞晓峰 联 系 人:徐黎萍
电 话:13906839313 电 话:0573-86287817
传 真:/ 传 真:0573-86287828
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1465001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