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城镇何家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城镇何家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于政【2018】1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于城镇何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全额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县于城镇何家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涉及拆除农房11户,复垦区域土地约15亩及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2.3概算工程费用:30万元。
2.4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于城镇何家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4日9时00分至2018年9月25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门户网站智慧海盐http://www.haiyan.gov.cn/col/col5259/index.html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1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5.2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教室3(地点:海盐县于城镇于中路64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发布。投标单位登录入口和企业注册请在海盐县门户网站智慧海盐http://www.haiyan.gov.cn/col/col5259/index.html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于城镇何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于城镇何家村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
邮 编:314308 邮 编: 314300
联 系 人:董云升 联 系 人: 苏宋凯
电 话:0573-89052006 电 话:0573-86287817
传 真:/ 传 真:0573-86287828
项目编号:于招2018-051号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