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嘉南线K21+410跃新路口交通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海盐县嘉南线K21+410跃新路口交通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于招2019-04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嘉南线K21+410跃新路口交通整治工程已由于城镇人民政府以于政【2019】1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嘉南线K21+410处。
2.2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对该路口进行交通管理方式调整,由现状的“主路优先”交叉调整为“信号”交叉,并安装监控;修剪或移除路口周边绿化,保证视线畅通;完善相应的标志标线和其它安全设施。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2.5本工程概算工程金额为 :156.6728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4日9时00分至2019年11月4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日1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保证金: 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采用银行保函缴纳的,开标现场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教室3(地点:海盐县于城镇于中路64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于城镇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189号温州大厦B座701室
联 系 人:周沈伟 联 系 人:苏宋凯
电 话:15957313328 电 话:0573-86287817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