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山商玉客栈8号楼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紫金山商玉客栈8号楼改造工程已由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盐旅投[2017]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海盐县南北湖五味村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民宿装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择优选定设计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紫金山商玉客栈8号楼改造工程设计。
2.2建设规模:紫金山商玉客栈8号楼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198万元,主要对现有民宿外立面、室内装修(硬装)、室外场布(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外园林景观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精品酒店涉及的内容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50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海盐县澉浦镇紫金山村。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实施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实施方案报批稿(含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5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20天。
①中标后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
②方案确定后5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文本送审稿;
③实施方案文本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送审稿);
④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天内提交完善的施工图设计图纸(最终稿)及电子稿;
⑤其他各专业工程设计服从总体工程进度安排。
3.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专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附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8日9时00分至2017年9月18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镇(街道、部门)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1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或现金(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14 时15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241室(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南北湖五味村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法人代表:
联系人:曹惠 联系电话:0573-8651180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四楼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姜佳辰 联系电话:0573-86287817
招标项目编号:澉招2017- 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