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墓地建设及骨灰堂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吴兴财采确【2019】2351号)批准,现就节地生态安葬(放)设施建设规划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ZJZHW2019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采购预算 |
1 | 湖州市吴兴区节地生态安葬“建设骨灰安葬(放)”设施规划项目 | 1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60万元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磋商人的特定条件:
1、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城乡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
3、竞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磋商文件的发售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发售地点: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清远路155号4幢2楼招标代理部门(环渚派出所东面)】;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3、企业资质证书【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4、项目负责人资质:城乡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专区” 栏中的采购资料下载,原件1份);
8、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报名时进行初审,最终由磋商小组在竞标时根据竞标响应性文件决定。
注: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中标通知书。
八、磋商保证金:玖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缴退专户中,必须确保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供应商无磋商诚意,其磋商将被拒绝。
单位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缴退专户
账 号: 19 100 301 040 016 231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吴兴支行
注:1、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时中心帐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给出的名称填写。
2、供应商在交纳磋商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确保银行缴纳凭证上体现本采购项目编号(ZJZHW2019001)。未准确体现项目编号或保证金缴纳数额不正确或缴纳凭证上体现项目中文名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3、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查询电话:0572-2259736。
九、磋商答疑时间:
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9年4月29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详见二楼大厅休息室大屏幕(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4月29日9时30分整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详见二楼大厅休息室大屏幕(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开标,竞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磋商公告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wuxing.gov.cn/
采购单位: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
联 系 人:方倩 电 话:0572-2551320
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吕 电 话:0572-2026620 传 真:0572-2055802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0572-2289700
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
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