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XS2019008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道场浜村(梅山圩、大田圩)养殖尾水生态治理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方式:公开发包
建设地点: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
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道场浜村,包括2个尾水治理点。梅山圩治理区域的水产养殖面积为 87.8 亩,主要养殖虾新建生态治理区占地 5.6 亩;大田圩治理区域的水产养殖面积为 134.1 亩,主要养殖虾新建生态治理区占地 8.1 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开标时间:2019年4月28日
评标时间:14:00
排名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1 | 金华筑利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298946 | 刘培华 | 30 |
2 | 湖州九创建设有限公司 | 302487 | 丁金琳 | 30 |
3 | 湖州鹿山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 303491 | 傅旭辉 | 30 |
拟中标人:金华筑利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拟中标项目负责人:刘培华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5日
序号 | 无效标单位 | 无效标原因 |
1 | 浙江嘉年华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未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根据招标文件第54页第四条第(11)条款“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的”,故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
2 | 浙江同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54页第四条第(11)条款“按招标文件第10.2条资格文件内容未提供齐全或漏项的”,故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
3 | 浙江幸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州宇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商务标投标函格式与招标文件不符,故商务标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异议。
招标人 | 湖州金砚土地复垦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 | 地 址 | 湖州市清远路155号4幢2楼 |
电 话 | / | 电 话 | 0572-2026620 |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诉。
道场乡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电话:0572-2592281
地址:道场乡人民政府邮编:313000